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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Z 18029.9-2021 轮椅车 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

2025-02-15


 ICS   11.180 CCS Y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   18029.9—2021/ISO   7176-9:2009

代替 GB/T    18029.9—2008











轮椅车   第9部分:

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


Wheelchairs—Part   9:Climatic   tests   for   electric   wheelchairs



(ISO    7176-9:2009,IDT)



2021-12-31发布                    2021-12-3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Z 18029.9—2021/ISO 7176-9:2009




目     次




GB/Z 18029.9—2021/ISO 7176-9:2009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18029《轮椅车》的第3部分。 GB/T 1802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2部分:电动轮椅车动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3部分:制动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电动轮椅车和电动代步车理论能耗的测定;

——第5部分:尺寸、质量和操作空间的测定;

——第6部分:电动轮椅车最大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的测定;

——第7部分:座位和车轮尺寸的测量;

——第8部分:静态强度、冲击强度及疲劳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电动轮椅车越障能力的测定;

——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

——第13部分:测试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第14部分:电动轮椅车和电动代步车动力和控制系统   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

——第16部分:体位固定装置的阻燃性;

—-第19部分:可作机动车座位的轮式移动装置;

——第21部分:电动轮椅车、电动代步车和电池充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22部分:调节程序;

——第26部分:术语;

——第28部分:爬楼梯器具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代替 GB/T 18029.9—2008《轮椅车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与GB/T 18029.9—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气候试验各个项目的顺序(见8.1);

——增加了抗凝结试验(低温工作环境重复两次,从而使罩壳内部有形成凝结)(见8.2);

——更改了水喷洒的方法和要求(见8.6,2008年版的7.3)。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 7176-9:2009《轮椅车 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文件类型由ISO的标准调整为我国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国家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互邦智能康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东方医疗设备厂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谷慧茹、闫伟、闫和平、赵键荣、张维康、吴赛男、单新颖、龚青、赵次舜。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GB/T 15495—1995;

——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GB/T 18029.9—2008;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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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依据文件使用者原则,GB/T   18029《轮椅车》规定了轮椅车使用者、生产商、检测机构等相关方关注 的轮椅车的设计、性能、测试、基础设施、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要求。GB/T   18029 拟由22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2部分:电动轮椅车动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3部分:制动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电动轮椅车和电动代步车理论能耗的测定;

——第5部分:尺寸、质量和操作空间的测定;

——第6部分:电动轮椅车最大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的测定;

——第7部分:座位和车轮尺寸的测量;

——第8部分:静态强度、冲击强度及疲劳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电动轮椅车越障能力的测定;

——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

——第13部分:测试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第14部分:电动轮椅车和电动代步车动力和控制系统 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

——第16部分:体位固定装置的阻燃性;

——第19部分:可作机动车座位的轮式移动装置;

——第21部分:电动轮椅车、电动代步车和电池充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22部分:调节程序;

——第25部分:电动轮椅车的电池和充电器;

——第26部分:术语;

——第28部分:爬楼梯器具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30部分:改变乘坐者姿势的轮椅车 测试方法和要求。

其中,第26部分是术语;第11部分、第13部分规定的是轮椅车测试的基础设施要求;第22部分规定的是测试准备要求;第15部分规定的是信息发布要求;第1部分、第3部分、第5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10部分、第16部分规定的是所有轮椅车(包括手动、电动)的通用要求和测试方法;第2部分、第4部分、第6部分、第9部分、第14部分、第21部分、第25部分规定的是仅涉及电动轮椅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第19部分、第28部分、第30部分规定的是特殊功能性轮椅车的要求。

轮椅车可能在恶劣的环境下使用或存放,这会严重影响到轮椅车的功能,有时可能会发生危险。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用来确定轮椅车是否受到环境条件影响以及影响程度。试验模拟轮椅车在地球上广泛气候变化下的使用。

轮椅车的电器系统可能暴露在液体包括含盐的液体中。由于含盐的污染水对电器系统的影响难以评估,因此,电器系统的防水性能是基于淡水喷淋进行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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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车   第9部分:

电动轮椅车气候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用来确定雨淋、凝结、灰尘及温度变化对电动轮椅车基本功能的影响。适用于额定乘坐一人且最大速度不超过15km/h 的轮椅车(包括电动代步车)。

本文件不包括耐腐蚀性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7176-11   轮椅车 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Wheelchairs-Part     11:Test    dummies)

注:GB/Z   18029.11-2021   轮椅车 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ISO 7176-11:2012,IDT)

ISO   7176-15    轮椅车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WheelchairsPart    15:Re-

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documentation    and    labelling)

注:GB/T 18029.15—2008    轮椅车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ISO 7176-15:1996,IDT)


ISO   7176-22    轮椅车

第22部分:调节程序(Wheelchairs—Part      22:Set-up        procedures)

注:GB/T 18029.22—2009

轮椅车 第22部分:调节程序(ISO 7176-22:2000,IDT)

ISO   7176-26    轮椅车

第26部分:术语(Wheelchairs—Part          26:Vocabulary)

注:GB/T 18029.26—2014

轮椅车 第26部分:术语(ISO 7176-26:2007,IDT)


IEC   60529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IP    Code)]

注: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IEC 60529:2013,IDT)

IEC   6060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注:GB 9706.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IEC 60601-1:2012,MOD)


3   术语和定义


ISO   7176-2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环境条件   standard ambient conditions

环境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为(60±20)%的条件。

3.2

罩壳   enclosure

在预期应用中提供合适保护形式和保护等级的外罩。


4   原理


轮椅车暴露在模拟日常使用、储存和运输的环境条件后再进行轮椅车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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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常使用中的环境包括极端温度条件和雨淋。


5   测试设施


5.1 测试跑道

如图1所示,测试跑道由标准的环境条件下的平坦、水平平面构成。

注:用作生产或室内休闲的典型建筑的地面是符合条件的,例如,混凝土或沥青地面。

位为

标引序号说明:

1-——标志点(M);

2——矩形A;

3——矩形 B

1   测试跑道

标记点由以下部分组成:

——水平方向尺寸小于200mm   的单一标志(M);

—-—两个开口矩形A B 尺寸分别为:

——长度L=1.5l±100         mm;

——宽度W=1.5w±100        mm

式中:

l—— 轮椅车总长度;

w——轮椅车总宽度。

5.2 测试用假人

应符合ISO   7176-11的规定,按照ISO   7176-22 调节,或者使用测试操作者加上补充重量来模拟相对应假人的质量分布。

5.3 轮椅车驱动装置

如果使用的话,可以是遥控器或测试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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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温度测量装置

用来测量周围的空气温度,精度为士1℃。

5.5 时间测量装置

用来测量时间,精度为士1s

5.6 湿度测量装置

用来测量相对湿度,精度为士2%

5.7 低温测试环境

可使轮椅车处在(-40±5)℃ 和(-255)℃环境条件下。

5.8 高温测试环境

可使轮椅车处在(50±2)℃和(65±5)℃环境条件下。

5.9 周围测试环境

使轮椅车处在标准环境条件(3.1)下。

5.10 喷水装置

按照IEC   60529确定的第二特征数字4的喷水试验进行喷水。

5.11 支撑轮椅车的装置

符合8.6的规定。

6 测试用轮椅车的准备

6.1    按照ISO 7176-22的规定设置轮椅。

注:测试用假人或测试操作者仅用于第9章规定的功能测试。

6.2 采取措施监测在测试期间轮椅车驱动部位的任何移位。

示例:可以采取的措施,在驱动轮上、座位提升机构、靠背倾斜系统处等地方做标记等。

6.3 在开始每一个测试前确保电池充满电。

6.4 若有可能,确保所有使轮椅车自动不活动功能或一段时间不使用即关闭电源的功能不处于工作状态。

示例:睡眠模式。

注:如果这样的功能不能关闭,则在进行某些测试时有必要重新激活(见8.1)。


7   要求

轮椅车在经过第8章规定的所有测试后,应能保持制造商规定的功能。

在测试结束时,没有证据表明水会导致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到IEC 60601-1规定的污染等级3的适用值。

注:这仅适用于等于或小于IEC 60601-1中规定的污染等级3的导线之间的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当发生泄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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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电流和干扰之间的连续电流将大于5A,并且在8.6规定的测试过程中进水的外壳。当轮椅车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测试后:

——应能满足第9章功能检查的要求;

——在测试中,无移动部件出现非预期移位。


8   测试方法


8.1 总则

按下列顺序进行8.2~8.6规定的测试:

a)    低温工作环境和抗凝结(8.2);

b)    高温工作环境(8.3);

c)     低温贮存环境(8.4);

d)    高温贮存环境(8.5);

e)     液体进入的保护(8.6)。

如果使轮椅车自动不活动的功能或一段时间不使用即关闭电源的功能不能关闭(见6.4),确保在进行8.2~8.6规定的测试时应被激活。

除测试有规定,不应改变轮椅车的设置。

示例:除去和调换测试用假人或测试操作者;除去和调换电池。

8.2   低温工作环境和抗凝结

注意:在此测试期间轮椅车温度非常低,应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检测人员。

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     关闭轮椅车电源,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大于20h;

b)    按照第9章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c)    打开轮椅车电源,将其放置在温度为(-25±号)℃中至少3h;

d)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e)    在完成c)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f)     在轮椅车电源开启的状态下在标准环境条件中放置1h±5min;

g)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h)    在完成f)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i)     在完成h) 的5min 内(尽可能快),重复c)~h)2 次。

注1:重复测试,从而使罩壳内部有形成凝结。

注2:如果在这项重复测试中有需要,可以在g)项测试后更换一块带电的电池。

8.3   高温工作环境

注意:在此测试期间轮椅车温度非常高,应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检测人员。

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     关闭轮椅车电源,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大于20h 但小于72h;

b)    按照第9章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c)     打开轮椅车电源,将其放置在温度为(50±)℃中至少3h;

d)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e)     在完成c)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f)     在轮椅车电源开启的状态下在标准环境条件中放置1h±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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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h)    在完成f)5min   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8.4 低温贮存环境

注意:在此测试期间轮椅车温度非常低,应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检测人员。

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    关闭轮椅车电源,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大于20h 但小于72h;

b)    按照第9章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c)    将电池从轮椅车上取下;

d)    将轮椅车放置在温度为(-40±5)℃中大于5h;

e)    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1h±5min;

f)     把在c) 中取下的电池放回原处;

g)    在完成e)5min   内开始执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8.5   高温贮存环境

注意:在此测试期间轮椅车温度非常高,应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检测人员。

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    关闭轮椅车电源,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中大于20h 但小于72h;

b)    按照第9章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c)    关闭轮椅车电源;

d)    将轮椅车放置在温度为(65±5)℃中大于5h;

e)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注1:在高温贮存环境中可能会发生电源开启或移动的现象。

f)     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中1h±5   min;

g)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移动;

注2:在高温贮存环境中可能会发生电源开启或移动的现象。

h)    在完成f)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8.6   液体进入的保护

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    关闭轮椅车电源,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中大于20h 但小于72h;

b)    按照第9章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c)    将轮椅车支撑起来,使得用5.10中规定的喷水装置能从轮椅车底部喷水而不被支撑装置阻挡;

d)    打开轮椅车电源,按IEC   60529的规定,用5.10规定的喷水装置喷水;

注1:可用摆管或雨淋喷头。

e)    测定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在测试中是否发生移动;

f)     在完成d)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g)    将轮椅车放置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中1h±5min;

h)    检查轮椅车的所有驱动部件是否发生士2%移动;

i)    在完成g)5 min内开始进行第9章规定的功能检测;

j) 检查所有外壳包括电器部件、所有电器接插件,确认哪些部位有水进入;

注2:检查前仔细擦拭外壳,抹去剩余的水。在拆除和打开罩壳时应小心,避免内部积水流出。

k) 测定轮椅车是否满足第7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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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功能检查


9.1   概述

下列测试用来确定轮椅车经过第8章环境测试前后功能是否仍满足要求。

9.2 要求

当轮椅车按照9.3规定进行测试时:

a)     轮椅车或轮椅车的任何部件,不应有任何意外的或不正常移位;

b)    轮椅车按照图2所示的两个矩形之间规定的测试路径行进,所需要时间应小于60s;

c)    所有非控制功能(如照明等)均应能按制造商的预期要求操作;

注:有些功能可能预期用于规定的环境。

d)     当用控制器命令轮椅车停止时应能停车;

e)    停止的轮椅车应能保持静止;

f)     打开和关闭轮椅车电源的装置应能按制造商的预期要求操作。


标引序号说明:

1——标志点(M);

2——矩形A;

3——矩形 B;

4——预期测试轨迹。

2   测试道


9.3 测试方法

在10min 内进行完下列程序:

注意:本项测试有危险,应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检测人员。

a)    将轮椅车放置在测试跑道上的矩形A   中,并面向矩形B(如图1);

b) 将假人或测试操作者放置在轮椅车上,并按照5.3规定的方法驱动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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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项测试中,假人的位置不一定很严格。

c)    打开轮椅车电源,关闭电源,然后再打开电源;

d)    按照图2所示驱动轮椅车向前围绕标志点转到对面的矩形中;

e)    通过轮椅车控制装置使轮椅车停止,并松开控制器;

f)    观察并记录轮椅车是否不能停止或出现其他不正常的反应;

g)    记录轮椅车运动的时间;

h)    观察轮椅车至少15s, 并记录轮椅车是否能保持静止;

i)     重复c)~h) 的步骤,驱动轮椅车倒车从矩形B 绕过标记点到矩形A;

j)    将轮椅车转到测试跑道上,并使其在矩形A 中并背向矩形B;

k)    驱动轮椅车倒车,重复c)~h)的步骤;

1) 以向前的方向驱动轮椅车,重复i)的步骤;

m)   操作除了控制装置以外其他的所有控制功能,并记录任何意外或不正常的运动;

:电动调节的座椅,轮椅车照明。

n)    确保轮椅车恢复至第6章规定的设置状态;

o)    取下测试用假人,或让测试操作者下车;

p)    记录轮椅车是否满足9.2的要求。


10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检验依据为本文件;

b)    检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c)    轮椅车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

d)    检验报告发布的日期;

e)    轮椅车的型号和生产批号;

f)     所用测试用假人的质量,如果用测试操作者代替假人,测试操作者和配重的质量;

g)    ISO   7176-22的规定设置的详细情况,包括配置类型和可调节的参数;

h)    安装在轮椅车上电池的额定容量、生产商的名称和产品名称、代码或型号;

i)     测试过程中所配置的轮椅车的照片;

j)    关于轮椅车经过每个测试后是否还满足功能测试的结论;

k)    任何测试失败的原因记录。


11 公布结果

应按照ISO   7176-15所规定的方式公布下列结果:轮椅车符合/不符合本文件所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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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EC 60050-195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Vocabulary—Part   195:Earthing    and   protec- 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2]   IEV 195-02-35 Enclosure—ousing   affording the type   and degree   of protection   suitable for the intended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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